微三云批发零售系统
分“购、批、售、推”四环节
多渠道解决方案
应用模块丰富
统一商城支付对接
共用商城奖励模式
微信端口公共装修
灵活组合创新模式
为什么要使用批发零售系统
个体用户
想做副业,精力有限
自己创业,成本高昂
项目投资,毫无经验
人脉资源,不能变现
批发零售
免费入场,成本可控
自购省钱,分享赚钱
批发特权,转卖赚钱
以老带新,快速裂变
中小商家
独立经营,劳心劳力
进货销货,资金压力
营销推广,成本压力
复购率低,营销无力
批发零售系统6大亮点
支持限购
平台可按天限制用户在会员区、抢购区购买商品的次数与数量。
支持奖励
平台可设置参与活动商品是否参与平台推广、店铺、区域、高级等奖励模式
自定服务费
平台可在后台自定义委托售卖服务费扣除比例,即售卖商品的奖励。
活动促销
平台可自定义活动时间、会员价格、抢购价格,以及赠送券数。
优先出售
开启该功能,直推人推送商品给他人,则可优先出售商品。
库存调整
支持灵活调节活动专区、批发专区库存,便于把控推广进程。
批发零售系统功能展示
会员专区
订单列表
活动列表
抢购券列表
抢购列表
附赠详情
商品详情
个人中心
批发零售卖货系统应用场景
新品推介
常用商品抢购
“换购”升级
批发商超级分拆
批发零售,买卖不愁
挂售新零售卖货模式流程“六步曲”2.0版本(三区抢购模式)
第一步:零售区“购买”升级会员
消费者到活动区零售价购物,或购买一个大礼包,获得推广身份和会员价特权,可以设置不同价格礼包获得不同等级身份
第二步:购买赠送批发特权
会员区“会员价特权购买”一份产品,即可获得商品+2张(或N张,自定义)平台折扣批发券
第三步:批发区“抢购”产品
有批发券即可在批发区抢购批发产品,以批发价抢购商品,取货自用或委托平台代卖,消费者变成批发代理。抢购失败则赠送一定购物币无条件使用或有条件使用在零售区购买产品
第四步:“挂售/自提”
消费者可选择挂售商品,由平台自动帮你把挂售的商品按零售价卖出去(卖给在零售区购物的新老会员),获取利润分配,或者选择自提商品。
第五步:“推广”
通过社交分享可优先出售商品,或者有平台公排顺序进行出货,下级购买时可设置优先购买推荐人的挂售订单,订单挂售成功获得平台挂售奖励,。
第六步:“提现或复购”
平台按零售价售出寄售的产品,平台扣除一定比例的代卖手续费(10-20%,自定义)将结算给消费者,消费者选择零钱提现或参与复购继续批发寄卖
挂售模式的用户参与赚钱模式逻辑:
通过以上“六部曲”消费者可轻松实现自用享折扣,挂售获收益,分享赚佣金。
举例:设定e趣商城商品零售价为2200元,购买零售产品赠送2张批发券,使用批发券商品批发价为440元,商品挂售服务费20%,推广佣金为100/单。
支出:小A将商品全部自用,以零售价购买1单花2200元,用批发券价购买2单花880元,共支出3080元,即可获得3份产品合计价值6600元的商品,相当于享受商品4.7折优惠。
收入和利润:小B将得到的商品1个自用2个委托平台挂售,平台在零售区按零售价2200元每单卖给后续下单的新老客户,获得4400元,平台将批发商品挂售卖出获得4400*(1-20%)=3520元,减去总共投入3080元,净获利440元
分享:小B尝到甜头后,将项目分享给小C和小D,即分享出售2单商品,额外获得推广佣金200元。
合计利润:最后小B可获得440元挂售利润+价值2200元商品+200元推广奖励。
微三云挂售系统9大亮点:
微三云批发挂售新零售卖货模式还具备以下6大亮点:
(1)支持限购:平台可按天限制用户在活动区、批发区购买商品的次数与数量。
(2)支持奖励:平台可设置参与活动商品是否参与平台推广奖励、店铺奖励,高级奖励,区域奖励,绩效奖励等。
(3)自定服务费:平台可在后台自定义挂售服务费扣除比例,即挂售商品的奖励。
(4)活动促销:平台可自定义活动时间、活动价格、批发价格以及赠送券数。
(5)优先出售:开启该功能,直推人推送商品给他人,则可优先出售商品。
(6)库存调整:支持灵活调节活动专区、批发专区库存,便于把控推广进程。
(7)抢购模式:平台可设置会员区、批发区商品的库存数量,控制比例在1:1,避免了因库存不对等带来的队列积压
(8)批发券转换购物币:平台设置批发券可转换成购物币,对于未抢购到产品的批发券可以转换成购物币引导到商城进行消费
(9)代理价体验:会员可通过此活动以代理价(批发价)体验代理利润,促进代理的成交
常见挂售模式后续版本升级+去泡沫应用模式举例
(1)挂售+区/块/链数字资产模式:
让会员将待提现的资金转化购买区/块/链数字资产,数字资产面值按平台交易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0%)托底数字资产,这样数字资产不断升值,购买并持有数字资产的会员越来越多,变相去泡沫
(2)挂售+商家联盟O2O模式:
让挂售模式吸引进来的海量会员,同时赠送实体店消费代金券,到联盟商家消费享受一定折扣,联盟商家再按一定比例跟平台结算,逐渐消耗平台的泡沫资金,可结合区/块/链共享数字积分一起做
(3)挂售+社交电商模式:
让挂售会员的余额可以到会员折扣商城消费,会员商城产品均为京东天猫在售的优质快消品产品,但价格享受同比天猫京东超低3折的会员价,让会员消耗待提现余额,结合社交电商的合规的分销模式,逐渐让平台转型合规化。
(4)挂售+短视频电商:
让挂售会员参与分享产品的短视频,直接通过微信分享锁定粉丝,观看短视频同时直接下单,推广人和主播就可以获得一定分佣提成。会员获得更多盈利方式提高粘性,余额可以直接购买短视频上的产品,提高平台消费活跃性和降低余额提现,促进平台现金流稳定。
寄存代售模式如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犯罪误区?
原文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38415634
曾杰: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金牙大状律师网)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导语:
所以该核心的问题关键,就是这种寄存代售是否构成保本付息承诺,如果存在,相关的消费行为就是存款,就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犯罪。
正文:
寄存代售,本身是一种正常商业模式,即委托人将商品放在某商店、公司寄卖,一般体现为委托关系和买卖关系,双方一般会签订《代销合同》,这种合同是合法的,受合同法、民法总则等约束和保护。
而在司法实践中,的确存在寄存代售行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风险的情形。比如集资人将商品出售给消费者后,并不将商品直接交付,而是直接寄存在公司升值、售卖,消费者从而获得差价收益。此种行为如果被查明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的相关构成要件,就可能会涉嫌相关犯罪。
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主要可以归纳为四点,融资行为不具有合法的依据和许可(非法性),对外公开宣传承诺保本付息(利诱性),面向不特定对象集资(不特定公众)。同时构成这四个特点,就可以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到一定的刑事立案标准,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而所谓的寄存代售是否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看这种寄存行为是否被认定为从事融资目的。
此问题的关键点,必须是所谓的销售行为是以从事融资为目的,才会被认定为非法吸存和非法集资活动,如果是以销售商品为目的,帮助寄卖仅仅只是普通的民事委托,则极有可能是正常的寄存式委托销售行为。
这种被指控的模式,多见于收藏品售卖行业,包括纪念币收藏,字画类收藏,还比如具有收藏升值价值的茶叶、钱币等行业。
比如笔者曾办理的一个案件,被告公司从事某种高山茶销售,该公司的业务人员等销售团队在街道、路口等公共场所,向不特定的投资者散发宣传单和广告资料、举行各种旅游、聚会宣传推介活动,推销其产品。如果仅仅是如此,即便其宣传中有一定的功效夸大成分,也只是一种合法的商业推销行为,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不构成诈骗。
但是,如果在出售商品过程中,商家还向消费者承诺,可以将相关的商品放在公司寄存代售,并且承诺相关的收益比如,一千块钱一斤的高山茶,承诺在3年后,可以1600块的价格卖出,那承诺的每年收益就是20%,这种承诺就可能被视作一种保本付息承诺。
让大量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目的就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增值和投资,如果商家还为这种投资承诺了保本付息,那就连投资行为都不是了,是一种纯粹的存款行为,那相关被告公司,所谓的销售商品行为,其实就是一种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是否构成非法集资的关键:是否有保本付息承诺
所以该核心的问题关键,就是这种寄存代售是否存在保本付息承诺,如果存在,相关的消费行为就是存款,就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犯罪。
寄存代售,到底是投资还是存钱?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认定寄存代售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关键,就是看这种寄存代售行为是否构成一种保本付息的承诺。
在寄存代售这种合法的民事委托关系中,双方往往会签订《代销协议》《消费回馈协议》等,接受代销、代售的公司往往不会对是否会成功售出、售出具体价格进行承诺,可能仅仅承诺在一定的底价之上进行销售,但是是否能售出则需要根据实际的市场表现。如果是此种不存在承诺售出的情况,代售的公司就无法保证收益,对于此种正常的市场风险,也应该是消费者内心所明确知晓的,因为如果有公司宣传自己的代售能百分百帮助委托人售出,那就让投资然、寄售人内容产生了保本付息承诺的确信,其本意是用来投资(自负盈亏)的金钱,就变性成为绝不会亏损(保本付息)的存款,这种类似“刚性兑付”的承诺就可以被视作一种违法的非法集资行为,构成“保本付息”承诺。
所以,该类案件的关键还是要回归到证据本身,即查看代售人和寄售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是否存在类似于百分百售出的承诺。
代售中的“回购”是否构成保本付息承诺?
当然,实践中的情况可能还要更加复杂,即代售人并未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百分百售出,但是,承诺如果无法售出,代售人就自己讲代售商品购买或者将其回购。但是在合法的商业模式中,代售人与寄售人签订回购协议、对赌协议并不少见,关键问题还是回到非法集资犯罪的重要特点,即是否构成保本付息。
可能有读者会疑惑,既然已经是回购、自购了,还不是保本承诺?答案没有这么绝对,在实际的商品活动中,还要看承诺回购的价格是否达到代售人的成本价,如果双方约定,是折价回购、半价回购,比如100元的字画,寄售价格是最低130元,如果在3个月内无法售出,代售人就要以80元自购。(如果该字画本身就是代售人卖给寄售人的,那就叫回购),这种合作模式中,寄售人也就是投资人不经没有得到保本承诺,还承受了一定的损失(最多可能亏损20元),而这种损失是在双方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合法约定,完全不构成保本付息承诺,消费者是一种自负盈亏的投资行为,不能将其视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行为。
夸大产品功能集资,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
众所周知,如果以欺骗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同时集资人被证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就可能构成更重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刑无期徒刑)。
有观点认为,像前文所述案例中,如果被告公司在销售高山茶时采用了欺骗手段销售,夸大功能功效,让消费者陷入了该产品一定会增值、市场前景广阔的错误认识,从而购买了该产品,是一种受骗购买、投资或参与集资行为,而集资人最后无力偿付(也就是寄卖成功,也无力提供回购,完成投资人数千万的损失,此种行为,应该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对于此种行为性质理解是有误的。产生这种误解的原因是对诈骗犯罪和集资诈骗罪有误解,错误的理解为所有的欺骗行为都会构成诈骗犯罪中所要求的诈骗。
首先,集资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其所要求的诈骗手段,必须是对影响投资人资金安全、偿付能力等核心事实的欺诈才能构成诈骗犯罪的诈骗手段。在大量的案件中,会出现大量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同时存在的情况,区分他们的核心要素,就是这种欺骗能否是对资金偿付能力的欺诈,因为民事欺诈所侵犯的,是所有交易信任,而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也是财产安全。在日常的交易当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影响资金安全的欺骗情况存在,比如像本案中对高山茶功效的夸大,本身不会对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产生威胁,也不是对集资人的偿付能力进行欺骗,因此,这种所谓的功能夸大属于广告艺术宣传中的夸张,但不会构成集资诈骗罪所要求的诈骗手段。
挂售模式+区块数字积分的组合应用
- 众所周知,挂售模式按1.0模式正常的玩法,玩大了会产生资金泡沫。
且先看看正常1.0挂售模式的订单流程:
以赠送2张2折批发券,平台扣除20%代卖手续费的情形分析举例:
假设平台买1份零售赠送2折批发券2张,2张批发券按2折价兑换2件批发产品
平台实收资金:1+0.2+0.2=1.4
产品实际零售价:1.4/3=0.467
用户实际投入:1+0.2+0.2=1.4
订单挂售成功退出后平台返还=2*(1-0.2)=1.6
实际用户收益0.2份产品零售价
结论:客户收益0.2份产品零售价+免费获得一份产品
——————————
我们来看一下订单过程:现假设有A,BC,DEFG,HIJKLMNO共15个人购买后挂售活动终止
——————
第一轮:A购买零售和批发后,B和C购买,A退出获利20%零售价,
说明:
- 平台支付A的退出的资金来源于B和C的付款,
- 平台本轮资沉淀金额为:A付的1个零售+ A付2个批发款+ B/C付的4个批发, 但寄出去了ABC3份产品
第二轮:DEFG,4个人购买,B和C退出,B和C均获得一份用户收益,
说明:
- 平台支付B/C退出的资金来源于DEFG付款,
2.平台本轮实际资金流沉淀为:DEGF共8个批发,并寄出了DEFG4份产品
第三轮:HIJKLMNO,8个人购买,DEFG四人退出,DEFG各获得一份用户收益,
说明:
- 平台支付DEFG退出的资金来源于HIJKLMNO零售付款
2.平台本轮实际沉淀资金为: HIJKLMN共16个批发 ,并寄出去了HIJKLMNO8个产品
第四轮:HIJKLMNO零售和在批发区2折付款购买批发产品后,无后续用户购买,平台采取提货寄送产品16份结束订单
平台资金收入和支出:平台收入1份零售(第一个用户)+15人共30份批发款,共支出发出去31个产品
平台共沉淀资金1个零售+30个2折批发,寄出产品31个产品
成本测算:剔除那个1个零售后,产品盈利平衡点价格=沉淀的批发个数*0.2/寄出产品数,(30*0.2)/31=19.35%,产品成本不能高于19.35%,量越大越接近20%
总结:
- 若按平台净利润来算:买1个零售赠送2个2折批发券的情况下,产品的成本分别不能高于19.35%
- 根据产品盈利平衡点价格=为沉淀的批发资金*0.2/寄出产品数的公式,随着量增大,数值增大,这个批发个数和寄出产品数无限接近,百分比逐渐趋向接近20%,意味着产品零售价和产品成本之间,产品成本绝对不能超过20%。
- 平台为了玩的更持久一些,奖励模式设计要侧重拉新,单个会员参与订单数和金额进行控制,比如微三云系统可以进行以下方法设置限制
会员参与订单数控制:
- 零售区或批发区的订单单个控制或者同时控制
- 零售区/批发区活动期间单个用户最多可购买次数
- 零售区/批发区活动期间单个用户每件产品最多可购买次数
- 零售区/批发区活动期间单个用户每天每件产品可购买次数
- 零售区/批发区活动期间单个用户每次每件产品可购买次数
- 零售区/批发区活动期间单个用户每次购买时间间隔多少分/多少天
- 零售区/批发区活动期间单个用户某个活动需要身份身份级别以上的人才能购买
当然平台还有其他盈利的地方弥补:
- 会员升级大礼包的销售收益(购买不同大礼包升级到不同等级会员获得不同的推广奖励)
- 平台扣除20%的寄售手续费可以预留一部分利润,共退出了ABCDEFG7个用户共14个零售,截留资金14*20%,可以预留一半作为平台收益,假设只分销10%,相当于多了14个零售的10%,
- 扣除20%后,是客户可提现金额,提现平台扣除6%-7%的代扣税款,加上单笔1-2元的手续费,再加上100元以上提现和或只能提现100元的整数倍,这样平台可以增加一些资金沉淀和现金流,还可以限制每周只能提现一次等。
- 平台可招募区域代理,收取省市区代理的区域代理费,以收货订单为准给予所有地区订单的提成
- 平台可以收取产品供应商的坑位费,比如收3980才能推广销售他的产品。
1.0模式挂售现金流(假设零售价1000元,赠送2折批发券,产品成本0.5折即50元) |
|||||||||||||
第几轮 |
新进人数 |
累计寄出产品数 |
累计寄出产品支出款 |
累计收到批发个数 |
累计收到批发款 |
累计零售款结余 |
平台沉淀资金 |
未清算挂售订单 |
产生应付款泡沫 |
本轮结束盈利退出人数 |
本轮结束亏损退出人数 |
本轮结束平台寄出产品支出款 |
本轮活动结束平台实际资金沉淀 |
1 |
1 |
1 |
50 |
2 |
400 |
1000 |
1350 |
2 |
1600 |
0 |
1 |
100 |
1500 |
2 |
2 |
3 |
150 |
6 |
1200 |
1000 |
2050 |
4 |
3200 |
1 |
2 |
200 |
1850 |
3 |
4 |
7 |
350 |
14 |
2800 |
1000 |
3450 |
8 |
6400 |
3 |
4 |
400 |
3050 |
4 |
8 |
15 |
750 |
30 |
6000 |
1000 |
6250 |
16 |
12800 |
7 |
8 |
800 |
5450 |
5 |
16 |
31 |
1550 |
62 |
12400 |
1000 |
11850 |
32 |
25600 |
15 |
16 |
1600 |
10250 |
6 |
32 |
63 |
3150 |
126 |
25200 |
1000 |
23050 |
64 |
51200 |
31 |
32 |
3200 |
19850 |
- 相对于挂售1.0模式自然发展无法持久问题(推广能力强可以坚持8-9个月,推广能力弱只能做1个月最多3个月,后续新增会员变少,订单退出越来越慢,挂售模式自然结束),于是2.0模式增加了抢购+批发券转赠送购物币的模式。
解释:抢购+批发券转购物币模式,就是平台批发区开启抢购模式,凭批发券可以到批发区抢购批发产品,平台根据资金流定量释放批发库存,减少订单挤压,用户长期抢购不到,批发券可转换称购物币到购物币消费专区兑换购买任意产品。
抢购+批发券转购物币模式的意义:
- 抢购模式下,可以灵活调整批发库存,可以弹性让用户分批退出,降低排队退出的队列挤压
- 批发券转购物币模式可以让客户感觉抢购不到批发产品也能优惠消费,适当弥补零售区购买产品价格虚高的心理落差,通用购物币可以购买购物币专区任意产品,增强适用性,不像1.0版本购买零售区什么产品就只能赠送什么产品的批发券,现在2.0模式转成购物币之后是可以购买兑换任意产品的。
- 针对1.0模式和2.0模式,升级增加3.0的区块链+挂售模式
区块链+挂售模式玩法:
- 挂售订单奖励的零钱不能体现,而是要兑换成数字积分,然后在内部撮合交易区点对点转卖出去才能变现
- 如何促使在内部交易区很快就能转卖变现:平台所有的消费,包括零售区和批发抢购区,必须使用区块链积分才能消费,不能直接现金支付,所有需要参与挂售赚钱的用户,必须先去交易区购买数字积分才能参与
- 如何解决数字积分的信任问题:采用真正的国家支持大力推崇的腾讯区块链底层开发数字积分系统,发行真正的区块链数字资产,衡量发行并用平台营业额对标进行托底数字积分价值(比如用平台营业额的10%来托底,积分价值稳定单边上扬,累计发行5000万个数字积分),数字积分衡量发行真实可信,可到腾讯区块链官网查询哈希值和区块高度等
- 平台可以加入图文、视频资讯发布和阅读(赠送和消耗数字积分)、推出各种区块链玩法,比如走路挖矿健身挖矿睡眠挖矿,购买道具种植或养宠物,发行各种挖矿道具、权益卡等
- 挂售转型4.0生态模式(区块链+社交超级APP+供应链+多模式)
百亿级商业生态系统解决方案(SAPP+B+S)
A.社交超级APP(SAPP)+N个平台模式式(B)+超级去中心化供应链(S)
B.源码+SAAS部署模式+分布式微服务系统架构
- 三个运营主体一套系统(分别运营人、货、场)
一、社交超级APP系统(微信社交+数字资产模式)(S-APP)
PS:运营“人”的平台:通过社交和各种会员权益玩法,用来裂变和留存会员沉淀私域流量,打造过亿会员的私域流量池
- 交友社交功能(好友,聊天,群,朋友圈)
- 钱包功能(零钱,发红/包、转账、充值、支付、数字资产,积分,购物币,优惠券,代金券)
- 媒体资讯(图文,短视频,短视频小程序,直播,直播小程序,图文视频资讯发布,分类信息,资讯阅读)
- 商学院(直播教学,导师打赏,课后作业,知识付费,课程付费,付费阅读,分享素材,课堂互动,班级社群)
- 会员增值(会员权益,共享数字积分,签到获得权益,赠送权益卡分期释放权益,参与游戏获得权益,道具购买释放权益,浏览图文视频资讯获得权益,数字资产交易,资产托底与增值)
二、N个平台模式系统(什么模式火、卖货快,就用什么模式)
PS:运营“场”的平台:专注研究商业模式卖货模式,SaaS模式部署,多模式并存或下线迭代,独立团队运营风险控制与会员数据复用
- A平台:社区团购模式(线上商城+区域管理+小区团长+终端用户){类似兴盛优选,十荟团}
- B平台:挂售寄售批发零售模式(会员区+零售区+批发区+购物币消费区){类似美谷新零售,口天王商城}
- C平台:分红榜模式(大礼包会员+复购分红+团队拉新分红+管理分红+团队业绩分红){类似攸妍新零售}
- D平台:社交电商模式(大礼包会员+会员等级+团队奖励+区域奖励+绩效分红){类似云集,素店、贝店、未来集市,有品有鱼,淘小铺}
- E平台:跨境电商模式(进口产品+海关对接+跨境支付+跨境物流+保税仓对接+ERP对接){类似环球捕手,素店}
- F平台:拼商补贴模式(大礼包会员+会员等级+保证金+补贴奖励){类似哇哈哈秒妙眠新零售,SUPERME潮瘦}
- G平台:邮费奖励模式(大礼包会员+每日/周/月付邮免费领取产品+会员等级+团队奖励+区域奖励){类似屏幕卫士新零售,光明新零售商城}
- H平台:新拼团模式:(会员制+普通团+红/包团+超级团+秒杀团){类似伙拼新零售、即拼商城}
- I平台:直播带货模式(图文短视频种草+直播带货+主播间销售+招募主播+会员分销){类似有播、特抱抱、益企播}
- J平台:多门店异业联盟O2O模式(多门店入驻+线下门店+自提核销配送+收银+异业联盟+O2O){类似集佰客联盟}
- K平台:社交电商+直播带货模式+跨境电商模式+区/块/链共享积分。。。
- L平台:社区团购+跨境电商模式+社交电商模式。。。
- M平台:社交电商+拼商补贴模式+邮费奖励模式。。。
- N平台:新模式N。。。。更多新模式或组合应用模式请咨询业务或洽谈定制
三、超级去中心化供应链系统(F2S2B)
PS:运营“货”的平台:找最好的货源,供给最多的平台,打造商业生态体系
- 上游:整合优势农产品供应链、源头
- 上游:整合行业供应链、工厂
- 上游:整合其他实力综合型供应链
- 上游:整合跨境电商供应链
- 下游:供货给N个第三方平台(提供接口供第三方商城系统对接)
- 下游:输送模式系统+供货给N个平台(各个平台独立运营独立主体独立收款,平台提供供应链产品和提供多种模式系统供选择)
- 下游:供应给N个线下门店+批发市场+企业级采购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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